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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一男子“隔夜酒”酿事故,被判刑罚悔当初!

2023-06-22 11:49:30    来源:凯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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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事发前一天晚上,男子和朋友一起喝酒,结果第二天早开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自己被撞伤,因“隔夜酒”达到了醉驾标准,还被立案侦查。6月16日,凯里公安交警就一起因“隔夜酒”引发的交通事故作了事故认定。


(资料图)

案件回顾

2023年5月23日早上,潘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由营盘坡往永丰岗方向行驶,7时0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凯里市北京东路0km+400m(小地名:州府路交叉路口)处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不仅造成两车损坏,潘某某也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

事发路段监控视频

出租车行车记录仪视频

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民警在调查过程中,三轮车驾驶人潘某某不仅无证驾驶,还疑似有酒驾的嫌疑,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8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鉴定,潘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5.64mg/100ml。

结果为:87mg/100ml

呼气式酒精检测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需进行抽血化验

不过,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民警在信息核查中发现,潘某某这可不是头一次了,早在2022年6月3日,就曾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

经询问得知

原来,事故发生前一晚,潘某某与朋友吃饭喝酒,从晚上8点一直喝到了12点左右,喝完就回家休息了,早上6点过就起床上班,想着过了5个多小时,又睡了一觉酒精应该挥发得差不多了,所以就驾驶摩托车出门了,未料却发生了事故,不仅导致自己受伤,还因“隔夜酒”被认定为醉驾,让自己背上了刑事处罚。

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邹恒

最终,潘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途径路口未减速行驶,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目前,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凯里公安交警提醒:饮酒后体内酒精完全消化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大量饮酒后,数小时内酒精很难进行“分解”,即使隔夜体内血液中仍然含有未分解的酒精,因此“隔夜酒”依然可能导致酒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才是最大的安全保险,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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